乌拉特中旗境内各类优抚对象较多,先后5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旗”称号,2003年被国家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旗”称号。
全力支持部队建设。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了物质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为部队出点子办实事,投入了大量资金。先后还投资建起了抗日英雄烈士陵园;建成200平方米的国防教育展厅;在海五公路五原分界处新建标有“全国双拥模范旗欢迎您”的大型旗门一处;建成海五公路56公里双拥宣传长廊;为部队援建图书室4个。永兴矿业、常兴铁矿等私营企也为部队投资,用于部队基础设施建设。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旗积极统筹优待金;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妥善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及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安置率100%。全旗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安置随军家属工作18人,子女入托入学85人。
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驻旗部队积极参与地方抗灾救灾、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等社会公益事业。累计投入抗灾救灾资金8万余元;完成植树和生态建设18780亩,为贫困捐资助学5万余元,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