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特别是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是进行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成功经验。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效地保障国家的安全、政权的稳固和长治久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肯定了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当然也包括党对国防的领导。根据宪法制定并于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原则对国防政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国防政策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并将其融会于国防政策的全部内容之中。(来源:张万年主编《当代世界军事与中国国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