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拥办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要求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论题。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和谐社会这六个方面的特征看我们所做的双拥工作,可以清楚地看到,双拥工作做的是军政和谐、军民和谐的工作,并以此促进军营和谐,确保社会和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双拥工作做的和谐工作其本身就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其工作的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工作的客观效果又为整个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了安定有序的环境和保证。因此,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情况看,双拥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和举足轻重的角色。
一、双拥工作搭建军政、军民沟通平台,促进军政、军民和谐,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兴起于延安时期的双拥运动,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历沧桑而不衰,经风雨而弥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双拥工作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沟通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政、军民团结。革命战争年代,这是我党人民战争思想的体现。军政军民携手并肩,浴血奋战,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历史已证明这是我党我军克敌制胜的法宝。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国家也已是人民的国家。从国家角度看,军队担负着保卫国家主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使命;政府承担着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它们是国家的两个不同的职能系统,各自有不同的运作程序。新中国建立后,我国仍坚持开展双拥工作,这不只是为了继承发扬革命传统,而是我国的国情需要。具体说就是为了构建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的需要。大家知道,中国历史上军队闹独立,与地方政府闹矛盾,屡见不鲜。结果,地方政府不支持军队,军队不维护政府,致使社会不安,国家不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结束了这种混乱局面,也是中国共产党创造了根治军政、军民对立的有效方略,这就是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历史经验表明,军政、军民三方两组关系和谐,则能造福于民,造福于社会和国家;军政、军民关系不和、出问题则成祸,祸害社会和国家的稳定与和谐。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双拥工作历来与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军政军民团结始终是稳定之基、发展之本。近些年来由于党和国家对双拥工作的正确领导,我们各级双拥部门与军队在双拥实践中的努力创新,军地共同发展,军民互助互利的事例不断涌现;军地共创“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先进连队、先进哨所”等活动开展得十分红火,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军营、地方的团结、和谐。
由此可见,双拥工作是沟通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谐的工作。由于军政、军民是国家和社会的组成部分,所以,双拥工作所做的军政、军民团结、和谐的工作本身就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双拥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到2003年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这既是一个发展黄金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由于我国正处在初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成熟,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是大量复杂的。加上社会成员分化,价值取向各异,文化碰撞加剧,使整个社会系统正在经历着急剧而深刻的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社会失衡,消除产生社会矛盾的根源;另一方面,要增强军营和谐,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定有序的环境。首先,我们应该看到,最大限度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社会失衡,是稳定军心、民心的重要措施。在当前,这一措施尚不完善、健全的情况下,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和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切身利益,是双拥工作的重要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双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妥善解决好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切实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如何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和医疗难的问题,保证他们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如何依法、优先解决好官兵的涉法问题,从根本上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等等。这些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军队安定和社会稳定。双拥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广泛动员社会的资金、物资、科技和人才力量支持军队的全面建设,把地方的综合优势转化为部队的军事实力;就能够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切实维护和实现好广大军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稳定军心、民心,维护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先后制定出台了配合部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支持部队军事斗争准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20多项;制定优惠政策,克服各种困难,安置军转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解除了部队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官兵卫国戍边的政治热情;提高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标准,普遍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上述一系列拥军优属、理顺关系、凝聚人心的政策措施,在促进军营和谐、军地和谐的同时,极大地激发了部队关心、支持地方工作,维护地方稳定的政治热情。实践证明,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促进地方为军队排忧解难,军队为地方的稳定、和谐保驾护航的工作。其结果,既让地方为军营和谐提供保证,又使和谐、协同的部队更有力量为地方维护安定有序的环境。一句话,双拥工作就是要让军地两方和谐发展,获得双赢。
三、双拥工作组织社会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有利于动员社会成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氛围的形成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双拥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拓展,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双拥工作的主体是部队官兵和基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等,工作范围涉及众多行业、系统、部门和地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具有其它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表现在数十年的双拥工作,已构成了覆盖全社会的运行机制。这套机制的实践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利用基层现行组织体系(乃至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协调各行各业,组成军地、军民双拥网络。在这个双拥网络上,军地、军民之间呈现的是互拥、互动、互爱的态势。比如,从军队方面讲,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人民军队自觉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近年来,驻我省军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军队要积极支持和参加国家建设”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关于积极参加和支持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的意见》和中长远规划,围绕重点工程、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方面组织广大军民积极投身于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伟大实践之中。近几年来,先后参与地方重点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多个,呼兰百万亩生态林、堵大庆西北风口等项目已经成为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工程;帮助农村地区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800多期,建立扶贫点2000多个,援建希望小学70多所,对口扶持乡镇医疗机构60多个,建立民兵农业生态示范区40多个。在驻省军警部队中“振兴龙江、驻军有责,龙江振兴、驻军光荣”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部队官兵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正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身到振兴龙江老工业基地的宏伟大业之中。部队官兵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实际行动,宏观上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人力、物力、技术、信息支持;微观上为驻地群众提供各种扶贫服务,这是军队的拥政爱民行动,体现的是军队官兵对社会的关爱。这种关爱说到底,就是对社会各方面拥军优属的回报,体现的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通过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扩大了军政、军民互拥、互动、互爱的范围和层面,强化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氛围。
更为令人可喜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围绕军地双拥共建开展的活动更加深入,内容更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的精神。在我省组织开展的“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的讨论活动中,军民之间大力弘扬抗日精神、北大荒精神、铁人精神和抗洪精神,使全社会树立了共同的理想信念,振奋了精神状态,进一步凝聚了军心民心;在围绕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中,军地之间广泛开展以“政策进家家家明、法律进家家家乐、卫生进家家家康、道德进家家家美”为主题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反对封建意识、破除迷信思想和弘扬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蔚然成风。此外,军政、军民还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组织广大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讲优良传统,共树文明新风,在推动全省各地思想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的同时,使和谐、安定的社会风气大大高涨。
我们正处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是党提出的伟大任务,也是我们民族的梦想,更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重要使命。我们生逢其时,又从事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我们每组织一次双拥共建活动,都将对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风气产生影响;我们每一项有利于双拥工作的举措,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双拥工作的这种作用已为历史所证明。而它对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必将继续被我们平凡的工作所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