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续5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市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坚持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率先垂范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双拥组织机构健全,双拥工作扎实落实,双拥活动经常有效,进一步开创了双拥工作新局面。
着眼军事斗争准备,拥军支前卓有成效。三年来,全市共为部队办实事2300多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支持部队改善基础设施及菜篮子工程建设。还帮助部队减免一大批应缴纳的税费,并尽心尽力地帮助部队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权益。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抚恤补助金。各县(市)区将自然增长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当年提高,当年兑现。全市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达到省定标准;2006年,新出台《征兵工作实施细则》,把全市优待金划分为三类,设最低标准,上不封顶,最低的县年优待金不低于4300元。妥善完成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积极投身地方三个文明建设,拥政爱民工作富有成效。3年来,驻榕部队官兵先后参加抢险救灾380多次,出动兵力20多万人次;共投入50多万个劳动日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开展义务劳动、义诊等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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