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以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狠抓了双拥政策法规建设和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努力帮扶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军民关系融洽。连续4届被自治区授予“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2004年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营造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先后开展“双拥十佳单位”和“双拥十佳个人”评选活动,创建“十大拥军基地”活动;投资在全市及辖区(县)树立永久性双拥标志牌30块,在公共场所设立拥军标志;积极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办双拥专栏;投资兴建国防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馆,每年受教育人数达30多万人。
扎实开展军地双向奉献。2004年来,该市先后投入资金支持部队的营房、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全区率先完成人武部独立营院建设的地市;为“三老”对象解决“三难”问题;在广西率先推行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办法,为自谋职业随军家属发放补助金200.7万元;优先安排部队子女入学,减免各种费用210多万元。驻军部队官兵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和社会公益活动。2004年以来,驻军部队扶贫帮困捐款128万元,参加抢险救灾56次,救援遇险船只38艘,救援遇险群众320 人,抢护防洪大堤1万多米,安全转移5万多名受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大力拓宽双拥工作领域。积极推进“两新组织”拥军和新农村拥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军民共建业绩。涌现出“地角女民兵连”等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151个共建对子有18个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106个共建点被评为北海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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