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已连续5届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2004年以来,全县军民以新的荣誉为新起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双拥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取得了健全法规制度的新成效。委、县政府和驻军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并健全了双拥工作办公室。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各单位年度文明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了《拥军优属规定》、《拥政爱民公约》、《行业双拥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
取得了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的新成效。经常举行双拥报告会,建立了反映双拥成果的“双拥陈列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双拥意识较强,形成了社会重视、群众参与、军民团结的良好氛围。
取得了互办实事的新成效。县财政建立了拥军优属基金,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拥军优属有关需要。转业干部全部安排在公安、财政等部门,没有出现优抚对象群体性进京上访的现象。近年县里安排资金帮助驻军解决了许多通讯、土地、道路问题。部队扶助失学儿童820人,贫困户162人,扑灭森林火灾12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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