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作为赣东北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双拥的光荣传统。自2000-2006年连续3次获得省“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2004年1月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县”殊荣。
创造性地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了强化拥军优属各项措施,广丰县委、县政府三年来共下发双拥文件32个,狠抓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转业和退役士兵和随军随调军人家属得到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连续五年自谋职业率达80%以上,筹集安置保障基金;农村和城镇义务兵优待金都有较大提升,在全省为最高的县之一;为充分调动农村适龄青年参军的积极性,从2005年起实行了对入伍农村籍退役义务兵骨干实行奖励的政策,在全省首创。
开拓性地抓好拥军工作。先后投入资金帮助部队搞好正规化建设;为了调动驻县官兵学习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出资对在服役期间取得大专以上文凭的驻县官兵进行奖励,2006年共有14名取得大专文凭的官兵得到奖励,形成了具有广丰特色的新型科技拥军方式。
倾情投入第二故乡建设。驻广丰县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自觉挑起急难险重任务,为广丰的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