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是新四军重建军部所在地,具有双拥传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该市在连续三次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和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以“弘扬老区精神,构建和谐双拥”为主题,既注重继承传统,又与时俱进创特色,全面提升了双拥工作水平。
为构建和谐双拥提供组织保证。市和县市区委、政府及驻军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党政军一把手亲自抓双拥工作领导责任制、定期会办双拥创建工作制度、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五同时”制度、军事斗争准备投入自然增长制度。
优抚安置工作富有成效。市县财政每年安排大量资金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苏北率先按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提高了全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解决了“三老”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完善了“以门诊优惠为基础、以住院保险为主体、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依托、以大病救助为补充”的“四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了不享受公费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依托敬老院建立光荣室,构建我市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体系,解决了孤寡优抚对象“养老难”问题。深化与延安的结对共创工作,双拥工作的举措不断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民政造册、政府拨款、个人持卡、银行发放”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发放新模式。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培训专业技能促进就业、发放安置保障金扶持就业、建立退役士兵人才市场服务就业、重点对象保底安置就业的制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率达93%。
拥军工作水平有新提升。深入开展双拥“六进基层”和军地“结对子、办实事,我为双拥争贡献”活动”活动,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不断扩大。4年来,市、县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新建27条计129公里双拥路,兴建33栋双拥楼。同时,组织地方186个部门和单位与驻盐部队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常年开展互办实事活动。全市地方单位和个人4年投资为驻盐部队和官兵兴办了各类实事1480件。出台《盐城市随军家属安置暂行办法》,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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