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党政军民把双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先后2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6次被浙江省命名为“双拥模范城”,1次被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以来,军地双方获省军级以上荣誉达60余项。
一是建机构。成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拥领导小组,企业、社区和村均建立双拥工作服务小组。
二是立制度。制定并实施了江山市双拥办军地合署办公、书记议军会议、军政联席会议等10余项双拥工作制度。
三是重投入。近三年来市财政拨专款用于拥军优属工作。
四是解难题。帮助解决好军嫂安置和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问题,保证部队子女进本市最好学校就读。
五是送精兵。为部队输送了全军十大爱军精武标兵潘海亮、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优秀代表范匡夫、海军十大杰出青年徐少华等一大批优秀兵员。
六是勤发动。发动基层开展拥军活动,中央电视台军事栏目组对江山市开展的“兵妈妈在我身边”等基层拥军活动进行专题报道。
七是献真情。三年来,驻江部队官兵为地方建设共投入劳动力61330人次,车辆1760台次,捐款27.5万元,无偿献血19.5万毫升,军训民兵、学生和单位职工4.3万人次。同时还与本市94个单位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其中14对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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