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我省的双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扎实打基础、全面抓落实、锐意谋发展”的基本思路,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军政军民团结,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统筹协调、高效运作的双拥工作格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巩固国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坚持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从完善机制入手,不断夯实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基础。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目前,省、市、县三级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一把手”担任,25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了相应职务。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8个增加到50个。各级双拥办全部实现了机构单列,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达到2100多人,办公经费普遍列入专项财政预算,有80%的地级市双拥办升格为正处级编制。二是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统一考核、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安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衡量,普遍建立和落实了党委议军、人大代表监督检查、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和合署办公等制度,使双拥工作在运行上得以规范。三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分别明确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并且每年都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由双拥办逐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形成了双拥工作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单位扛目标,个人担责任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浓厚军爱民、民拥军的双拥社会氛围 全省各级始终把强化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作为新形势下推动双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全民教育体系。坚持把国防和双拥教育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内容,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程;纳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引导;纳入大、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体系,列入学科教材。同时,通过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过军事日、厂矿企业职工开展“军营一日”活动和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普遍军训等工作,使得全省国防教育普及面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教育阵地建设。三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筹集社会资金用于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新建革命烈士纪念馆12座,维修改造烈士纪念建筑物和散葬烈士墓200余处,每年接待祭扫和参观超过100万人次,有效地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主阵地作用。三是坚持活动载体推动。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每年突出一个主题,组织开展大型纪念宣传活动。三年间,全省各地共组织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报告会2000余场次,摄制国防和双拥教育电视专题片24部,举办大型宣传演出近500场次,使得全省上下国防观念明显增强,关心支持双拥工作的热情日益高涨。 三、完善落实政策,全力保障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 近年来,我省以贯彻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主线,不断加大推进拥军优抚政策完善和落实的力度,先后修订出台了《黑龙江省<军人抚恤条例>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等11部双拥和优抚工作的法规性文件,通过狠抓落实,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是切实解决了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的意见》,三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90%以上安置在党政机关和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采取政府安置为主、自找安置单位为辅、鼓励军官家属自主创业的方式,妥善安置随军家属。在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同时,设法保障第一次就业,安置率达到93%。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军人子女教育方面的优待优惠政策,采取自主择校、政策性加分、减免费用等办法,解决了2640名军人子女择校入学的问题,受到驻省部队官兵的广泛赞誉。另一方面是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完善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双重保障和政策优待,以及开展结对帮扶等措施,使全省7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目前,全省居住农村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定补、抚恤和优待金合计已经全部达到或高于当地农村人均收入,居住城镇的已经达到城镇社平工资水平。各地为7000余户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修建了住房。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年人均医疗补助达到了280至600元,并分别纳入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全省义务兵优待金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农村义务兵优待金达到每人每年4000元。 四、突出“双支”重点,促进军地“两力”水平的共同提高 近三年来,驻省军警部队以支持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己任,发挥突击力强的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投入300多万个劳动日,出动兵力400万人次,机械车辆38万多台次,有力地支援了80多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扑救黑河和大兴安岭森林大火、沙兰镇洪灾抢险以及防治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中,部队官兵哪里有灾情就出现在哪里,哪里有危险就战斗在哪里,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任务,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驻边境地区部队积极帮助驻地发展边境贸易、开发旅游资源,驻贫困地区部队大力开展科技扶贫、医疗扶贫、捐助希望工程等活动,建立2000多个扶贫点,援建希望小学20多所,结对子帮扶700多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义务诊疗达30多万人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2006年以来,驻军部队按照沈阳军区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双支”工作(军队支援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地方支持军队军事斗争准备)为载体,把支持地方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帮扶新农村建设上,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双支”工作的意见》。目前,全省驻军师以上单位普遍采取以点带面、包村包屯的办法,建立了挂钩帮建新农村联系点94个,围绕“帮助支部建设、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帮助治理人居环境”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全力帮扶新农村建设,收到了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关心国防和军队建设、支持军事斗争准备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满腔热情地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 五、拓展双拥途径,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的深入发展 我省在不断总结双拥工作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丰富形式,拓展领域,着力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一是把双拥工作向行业拓展。全省各地初步构建了覆盖社会各个领域的五大拥军工作体系,即: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为主的双拥和国防教育体系;以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为主的优抚安置体系;以财政、税务、工商、土地等部门为主的基础建设服务体系;以卫生、教育等部门为主的解决医疗难、就学难问题的卫生教育保障体系;以粮食、商业、电力等部门为主的供应保障体系,各个行业部门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双拥办统筹协调工作,形成了纵向一条线,横向连成片的双拥工作格局。各部门不仅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优势,统一安排本系统内的双拥工作,而且积极地与驻军部队结成共建对子,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二是把双拥工作向社区拓展。针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我省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体制,整合社区双拥资源,建立拥军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共建共育活动。2004年在哈尔滨市进行了双拥工作进社区的试点,并在全省进行了推广。目前,全省共建立社区拥军优属组织25000多个,仅2006年就新成立“朝阳服务队”、“朝鲜老妈妈服务队”等群众性拥军组织200多个,开展拥军慰问活动3000多次,通过向部队官兵、家属和广大优抚对象提供送温暖服务,解决日常生活难题,进一步增进了军民关系,拓宽了共建共育领域,同时,也为和谐社区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三是把双拥工作向“两新组织”拓展。针对近年来“两新组织”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全省各地积极引导“两新组织”参与到双拥工作中,不断拓展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2005年,省双拥办对鸡西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作法进行了推广,并研究出台了《关于在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双拥活动的意见》。筹备成立了以推进“两新组织”开展拥军活动为主要任务的民间组织黑龙江省双拥工作促进会,吸收会员120多个。 六、规范创建活动,激发基层双拥创建的生机和活力 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工作的意见》,采取千分制考核的办法,对双拥创建活动的考核、评比工作进行了规范,引导全省上下把创建活动作为系统工程,坚持争在平时、干在平时、创在平时,扎实做好各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全省有8个地市对双拥办进行了升格,加大了办公经费投入;5个地市建立和开通了双拥工作网站,提高了双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哈尔滨市进一步完善了军地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市级领导联系驻军等制度,顺畅了双拥领导机制;齐齐哈尔市实行了目标量化管理,把双拥模范城(县)评比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为34项目标,量化成百分制,落实到县(市)区、驻军部队、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动了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导各地培育工作特色,打造双拥品牌,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佳木斯市发挥区域优势,着力推进全市范围内双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鸡西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为全省提供了借鉴;哈尔滨市积极开展双拥工作进社区活动,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军爱民、民拥军的先进典型,在2006年召开的“黑龙江省双拥表彰暨‘双支’工作推进大会”上,全省共有6类典型,230个单位和187名个人受到表彰,哈尔滨市等56个城县(区)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县(区),为激发全省上下重视双拥、支持双拥、推动双拥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