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双拥概况 组织机构 领导讲话 图片新闻 工作动态 各地信息 相关报道 通知公告 双拥交流 光荣榜 英模人物
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 军民共建 法规政策 政策问答 理论研究 国防教育 军事知识 网络电视 资料库 联系我们

桐乡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补助标准再获提高

来源: 时间:

 

     根据浙民优[2004]172号《关于规范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桐政办发[2003]98号《桐乡市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桐民[2006]141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市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情况,200741日起,全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补助标准再获提高,共为706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保障金49.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在乡重点对象的优抚补助标准又提高了8.5%


打印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中国双拥网编辑部
京ICP备050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