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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大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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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512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O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湖北等地均受到灾害影响。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紧急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新的阶段,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十分重视,各地要认真研究解决与拥军优抚工作相关的问题,努力为抗震救灾工作服务。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大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通知》(民函〔2008145)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摸准情况,落实政策,切实做好我省参加抗震救灾有关人员的抚恤优待工作。一要迅速摸清情况。切实摸准当地前往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的地方人员情况,调查掌握从当地入伍随部队参加抗震救灾的现役军人情况,及时上报省厅;二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对抗震救灾中牺牲和伤残的人员,要认真鉴别死亡、伤残情况,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和《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有关规定,迅速稳妥地做好烈士报批、因公牺牲认定和因战、因公伤残评定工作,及时兑现各项抚恤优待政策。

二、积极发挥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功能作用,主动支援灾区。各地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要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对口支援灾区,及时对受灾优抚安置对象实施有效救助。优抚医院要积极收治本省和从灾区来我省投亲靠友的伤病优抚对象和其他群众,使因灾受伤或伤口复发的优抚安置对象特别是伤病孤老、孤儿优抚安置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光荣院要做好接收受灾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工作,优先收养因灾失去亲人的孤老优抚对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军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通报供应任务,指导各军供站特别是沿途军供站尽最大努力做好救灾部队、武警官兵的饮食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

三、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参加救灾部队驻地民政部门,要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及时走访慰问返回的抗震救灾部队、留守官兵及前往灾区抗震救灾的官兵家属,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提前筹划协调,做好“八一”期间走访慰问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和慰问革命功臣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对部队进行走访慰问;要结合此次抗震救灾工作,主动配合新闻媒体挖掘、总结、宣扬抗震救灾部队爱民亲民为民以及人民群众拥军支前的先进典型,营造更浓厚的双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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